关于开展2023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及集体评选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3-11-15      访问次数: 10

各学部、部门,直属单位:
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,凝聚学院师生宣传骨干,讲好“康达”故事,宣传“康达”声音,鼓励更多师生关注学院发展、参与学院宣传,在学院迁址办学十周年之际,特此开展2023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及集体的评选活动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 

一、参评对象

先进个人包含宣传信息员(教职工)、创文工作小组成员(教职工)和参与新媒体建设的学生群体。

先进集体包含各学部、部门和校园新媒体运营团队。

二、评选条件及标准

(一)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(仅限教职工报名)

1.积极参与学院官网、新媒体内容创作,善于凝练、挖掘本部门宣传亮点,在校内校外各平台撰写署名文章10篇及以上;

2.积极参与宣传信息员会议,主动承担网评员职责,对引导学院正向舆论建言献策,对负面舆情快速传达解决。

3.在所在部门中主动推动文明校园建设,积极报送上级单位要求的创文台账。

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。

(二)十佳校园记者(仅限学生报名)

1.文字类:本年度在学院网站、新媒体、外宣平台撰写10篇及以上署名文章。

2.视频类:本年度在校园备案的新媒体平台上发布5篇及以上署名原创视频。

3.摄影设计类:本年度在学院网站、新媒体、外宣平台创作10篇及以上署名作品。

以上条件,满足其一方可报名,每类各评选十名,每位申报者只能参与一个类目的评选。所有作品均需内容质量高、互动量高。如多人合作,以第一作者主创人员为准。

(三)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

1.各学部、部门、直属单位可参评。团队政治责任感强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宣传工作纪律,高度重视宣传思想工作;部门网站更新时效性高、内容可读性强,有备案的二级新媒体账号,并注重挖掘、宣传本部门的榜样人物和部门优秀事迹;积极与党委组织宣传部沟通策划宣传稿件,并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发外宣稿件。

2.校园新媒体团队可参评。需经党委组织宣传部备案,并有明确的主管单位和指导老师,持续运营2年以上,有较为稳定的运营团队,在内容创作、文化传播、服务师生校友等方面富有特色和成效。

三、报送方式及说明

1.申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的教职工填写《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》(见附件1);申报十佳校园记者的学生填写《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十佳校园记者申报表》(见附件2);申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,请填写《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》(见附件3)。

2.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121以学部、部门或组织为单位申报(一个申报者如涉及多个组织和部门,只选择其中之一申报一次即可),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党委组织宣传部,电子文档发至邮箱1375976500@qq.com文件命名为【先进个人/先进集体/十佳校园记者申请+姓名】。联系人:薛丹妮 王雪晴,联系电话:0518-80689536。

四、评选办法

1.本次评选学院专家评审决定。先进个人设10个十佳校园记者文字类、视频类、摄影设计类各设10个;先进集体设10个。

2.对获奖者学院颁发荣誉证书,给予相应奖励。

特此通知,望各单位积极参与。

         党委组织宣传部

2023年11月15日

附件1:先进个人申报表.docx

附件2:十佳校园记者申报表.docx

附件3:先进集体申报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