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支部:
为做好2025年入党积极分子呈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总体要求
各党支部要严格执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(中办发〔2014〕33号)、《南京医科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》(南医大组〔2021〕25号)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,按照“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”的要求,针对新形势不断创新工作方法,通过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,坚持早教育、早发现、早培养,把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、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培养吸收入党,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。
二、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
(一)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
1.呈报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6个月以上(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须年满18周岁)且已被“推优”。
2.思想积极进步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,入党动机端正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,用实际行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。
3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乐于助人,关心集体,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4.积极参加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以及各项社会工作,认真负责、勇于创新,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质,有积极的人生态度,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5.作风正派,团结师生,态度端正,成绩/业绩优良,无旷课、无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。
(二)确定程序
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,采取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,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,并报党委组织宣传部备案,建立个人档案。
三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
1.时间要求
2025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呈报时间:2月-3月底
2025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呈报时间:9月-10月底
2.已被“推优”且无特殊情况的,支部应在6个月内及时讨论、呈报。
3.各党支部按规定程序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呈报工作,将《积极分子呈报报告》《积极分子呈报表》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至党委组织宣传部,联系人:王老师,联系电话:80689537。
4.积极分子呈报工作将纳入党支部考核。
附件:1.
《入党积极分子呈报报告》模板.docx
2.
《入党积极分子呈报表》模板.doc
党委组织宣传部
2025年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