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2日上午,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在行政楼422会议室开展第五次集中学习。全体院领导、党委委员参加学习,学习会由党委书记王兴东主持。
会上,副院长张怀平领学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中“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”专章内容。会议强调,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,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,是实现干部清正、政府清廉、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。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,保持对纪律的敬畏之心,时刻遵守廉洁纪律,始终做到不越“雷池”、不踩“红线”、不破“底线”。
与会人员还集中观看了专题片《严于律己的楷模——周恩来》,并围绕党纪学习开展交流讨论。党委组织宣传部部长、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孙艳,结合工作实际与学习心得,作重点发言。
王兴东书记在总结讲话中强调,新修订的《条例》坚持问题导向,针对执纪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充实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依据。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做到心中有纪、行动守纪,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,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;要带头廉洁自律,坚守原则底线,堵住廉政风险的漏洞,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、立起来;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,认真对照检查,深入开展自我剖析,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,始终做到清正廉洁,不碰红线、坚守底线,永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本色。
(撰稿/杨维静;图片/杨维静;审核/孙艳)